勞保加上公務員退撫基金的隱藏負債逼近七兆元,且已面臨破產危機。專家認為,在高齡化的趨勢下

,延後法定退休年齡已是必然。而要根除危機,退休金制度必須從「減少給付」的可能性開始思考。


「時代變了,這年頭退休教師好像是拖累社會的米蟲一樣。」一位已經退休的國中教師說,

自己畢業後就從事教職,教書二十八年,五十三歲退休,「每月可以領到退休前薪水的八成,約六萬多元。」他說,

和親友聚會時總是避免聊到自己的退休金,因為只要提到退休金,多半會引來一陣冷嘲熱諷:「你這輩子至少有三十年是靠國家養啊!」


站在這位教師個人的立場,他辛苦教書,退休後依規定享受國家給的退休金,這是理所當然。問題在於,

當政府財政越來越吃緊,這樣的退休制度合理嗎?值得重新審視。


各種退休金制度的設計,原本該是為了社會的穩定;但走到今天,教師、公務員、軍人的退休撫卹基金,

加上勞保基金等龐大退休金的需求,隨著人口高齡化,繳錢的人快速減少,領錢的人愈來愈多,反倒成了衝擊國家財政的不安因子。


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,目前台灣的隱藏性負債達到十三兆元以上,其中,依現行制度注定將在未來

二十年陸續破產的公務員退撫基金和勞保基金,隱藏負債即逼近七兆元之多,這個數字接近台灣五年的稅收總額。


簡單解釋,所謂隱藏性負債,是「確定未來將會發生,但目前尚無財源規畫」的債務。依據法規,

無論是公務員退撫基金或是勞保基金,這加起來接近七兆元的資金缺口,都將由「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」。


換句話說,未來二十年,這筆債務必將成為不斷吞蝕國家財政的巨大黑洞。對於台灣未來財政,設法填補兩大退休金的缺口,不但重要,而且急迫。


改善基金監管制度 勞方才能放心多繳錢


民國九十九年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公務員退休法》修正案,將法定提撥率從一二%調高至一五%,

造成公務員的保費負擔增加;此外,也將「全額領取月退金」的最低年齡,從原本的五十歲延後至五十五歲。


不過,在相關工會的反彈之下,修正案立法至今,無論是「多繳錢」或是「晚退休」,兩項作法都尚未正式上路。

「行政院還沒發布行政命令,原因是教職人員的部分仍未修法完成。」全國教師會祕書長吳忠泰表示:

「老師們其實樂意多繳錢、晚退休,但前提是退撫基金的監管制度能夠改善;否則,就算老師負擔更多,也改變不了破產的命運。」


長期關注勞工退休議題的苦勞網祕書長孫窮理表示,勞方對於退休金的永續經營存在疑慮,捍衛自身權益天經地義

,但退休金撐不下去,也是擺在眼前的迫切危機,「這樣的矛盾,根源在於制度設計缺乏『永續經營』的基礎,因此無論任何改革,自然難獲勞方信任。」


的確,根據精算,即使調高提撥率三個百分點,公務員退撫基金破產的時間,也不過只能向後順延三年。

「退撫基金和勞保基金的設計,一開始就是『不足額提撥』,或者說,一開始的設計就不可能永續經營。」吳忠泰說。


加強退休者照護機制 減少現金給付


如何扭轉破產宿命?台北大學財政系前教授黃世鑫指出,目前公務員退撫基金和勞保基金的設計都是屬於「隨收隨付制」,

這一代的工作者,供養上一代的退休者,具有代代相衛的精神,這個本質沒有問題,「不過,這種制度順利運作的關鍵,

在於『保持彈性』,必須能夠隨勢調整,發現問題立即改變規則。」


改變什麼規則?黃世鑫表示,以高齡化的趨勢來說,「問題在於食之者眾,生之者寡,而只要延後退休年齡,

馬上能讓『生之者』多一人,相對的『食之者』少一人,負擔立即減輕許多。」


在去年修法以前,公務員請領全額退休金的法定年齡是所謂的「七五制」,即「任職二十五年、年滿五十歲」,

這個標準,明顯低於全球主要國家狀況。事實上,即使是修法後的「八五制」,「任職三十年、年滿五十五歲」,

其標準相較於德、法等國,仍然明顯寬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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