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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國人保險意識提高,汽車車主除了購買強制險,
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比重也衝破65%。國泰產險表示,
由於附加險保費便宜且實用,包括「慰問金補償險」和「酒償險」等,
附加比重分別達36%、28%,顯示國人對足額保障需求的概念明顯增加。
附加險是指車主必須先購買第三人責任險,再依自己的需求、
風險控管,附加額外保障,並支付附加費用。
以「慰問金補償險」為例,國泰產險表示,
平均每百名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車主,有36%會額外購買這項附加險,
主要是保障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、死亡時,不論車主是否有過失,
基於道義責任,到喪家弔喪或醫院探視時攜帶水果、
紅(白)包聊表慰問心意時,可由保險公司負擔相關費用。
國泰產險車險部經理陳文生表示,「慰問金補償險」的年保費相當便宜,
1年期保費僅245元,只要車主發生交通事故後探視或慰問對方,
皆可向公司請領慰問保險金。
「慰問金補償險」的給付項目包括奠儀金費用、醫療慰問金費用,
通常每一事故最高的保險理賠金額分別為10萬元與1萬元,但要依保險條款約定為主。
產險主管提醒,即使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條款愈來愈多元化,
但這絕非車主闖禍的「萬靈丹」,汽車駕駛的良好習慣才能降低意外發生。
舉例來說,酒償險絕對不是酒駕的「免死金牌」,
因為保單只限定被保險人酒測值在0.25至0.55毫克範圍內才可啟動,
萬一酒測值每公升超過0.55毫克,由於被保險人已觸犯公共危險罪,
保險公司會先賠償被害人死亡或醫療費用以及財物損失後,再向被保險人追償損失。
【2009/06/04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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